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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索光明丨当碳约束上升为法律,照明行业如何破局
2026-04-024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颁布,作为我国第二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宣告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这部法典系统整合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将绿色低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一体纳入法治框架,更首次对光污染作出专章规制,为照明行业绿色转型、合规发展划定清晰路径、提供坚实法治依据。


围绕法典中与行业相关的内容,我们将陆续推出《法典》系列解读文章,聚焦法条要义、节能减排、行业影响与实践指引,对未来行业高质量发展、绿色转型提出建议和思考。更多分析可见中国照协会刊《中国照明》,也欢迎行业同仁积极投稿、建言献策。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颁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法典》,标志着应对气候变化已从“倡导”走向“强制”。


碳约束,已经来到身边

《法典》的颁布,让碳管理从企业社会责任变成了法定义务。这不是一句空话。


第1032条明确了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这意味着从上游的材料供应商到下游的灯具制造商,都将直面碳排放的硬约束。


第1037条明确了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照明企业如果被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将承担配清缴义务,碳排放直接变成经营成本。


法典第1000条要求龙头企业将碳管理要求传导至供应链的各环节,意味着即使你是中小型企业,只要是龙头企业的供应商,也将面临碳约束。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四个维度,看清碳要求落在哪

结合照明行业的实际情况,将《法典》的碳要求归纳为四个维度:


制造环节。第960条鼓励从产品的源头降低资源消耗。对企业而言,应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落后产能,使用节能型设备、优化生产流程,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碳排放的合规。但仍有企业在使用十几年前的设备,这种高能耗、低效率的生产方式在碳约束时代走不远。


产品环节。第972条要求产品设计时应考虑全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照明企业应建立碳足迹核算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回收处理,让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成为衡量产品绿色属性的核心指标。值得欣慰的是,照明行业已有自己的“碳标尺”,GB/T 45818-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照明产品》国家标准为落实碳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供应链环节。第1000条强调绿色采购和绿色供应链。企业达成减碳的同时,还应与供应商一起做好碳管理。碳管理是一条传导链,上游不达标,下游则不合规。


市场环节。第992条要求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碳足迹标识、能效标识已成为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的重要依据,政府绿色采购也将优先采购低碳产品。这意味着,低碳正在从成本变成竞争力。



五项行动,把碳要求转化为竞争力

针对《法典》对碳排放的要求,企业该如何应对?结合多年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建议照明企业从以下方面入手:


摸清家底。企业应依据第1035条要求,建立内部碳排放统计与核算体系。龙头企业应设立专门岗位,中小型企业可借助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只有掌握真实、准确的数据,才能有效应对监管。


技术减碳。企业应对照第964条排查高能耗设备和高排放工序,制定改造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可利用屋顶光伏、绿色电力实现降碳。


产品碳足迹。企业应依据第1036条从核心产品入手,开展碳足迹核算,建立数据库,研发部门同步开展低碳设计与优化,让碳足迹数据体现产品的低碳竞争力。


关注碳市场。可能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应密切关注主管部门发布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建立配额管理制度,将碳资产转化为企业竞争力。


供应链协同。企业应将碳管理要求纳入供应商评价体系,带动产业链的整体转型。


照明不止于点亮空间

《法典》的颁布为照明行业划定了碳管理的法律底线,也为企业绿色转型开辟了制度空间。碳管理破局之道,源于行动,成于协同。让我们从认知迈向实践,驱动技术创新,凝聚产业合力,共同谱写照明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篇章。


作者简介:曹小兵,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委员,《中国照明电器》期刊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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