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城市建筑拔地而起,当夜景照明越发光彩夺目,当户外媒体立面、景观照明设施彻夜点亮,我们在享受光带来的愉悦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受到过于明亮的夜间照明所带来的困扰。与此同时,当城市人群在夜晚仰望天空却很难再看到闪闪繁星时,我们可曾想过,动物、植物也可能正在因为过度照明影响到生存和繁衍。过度照明、强光干扰、玻璃幕墙反光……这些曾经被忽视的“隐形污染”,如今迎来了顶层法治约束。2026年3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新中国的第二部法典、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典,这部法律专门设立第三十六章,用7项条文系统性规制光污染,让光污染治理迈入法治时代。
《法典》宣传系列海报(图源来自网络)
《法典》明确,光污染是指过度、不恰当使用人工照明或者不恰当改变日光照射条件,造成周围生活环境中人的视觉受到干扰的现象。
香港中环的白亮污染(图源来自网络)
近年来,随着城镇和乡村建设的发展,光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且出现多种形式。早期光污染更多指玻璃幕墙的反光困扰,强光反射易造成视觉眩晕,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随着照明技术在城市建设等多领域被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光污染来自“主动发光”,即人工照明引发的光污染。其中其中道路照明、公共照明等刚需照明因设计或使用的不合理产生的外溢光亮以及文旅景观、商业广告、媒体立面等照明设施的超量超时应用做带来的干扰光较为集中。
过度的夜间照明对人与自然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对普通人来说,夜间长时间暴露在蓝光下会扰乱人体生物钟、影响睡眠质量,加剧眼部疲劳,还可能诱发内分泌紊乱。对生态系统而言,夜间的人工光照会影响候鸟迁徙的路线,会引起昆虫因趋光性被路灯“团灭”,还会引起植物光合作用与生长周期因“昼夜不分”而混乱等。此外城市天空被过多的人工光照亮后,还会干扰天文观测活动的开展,降低观测灵敏度。
光污染对天文的影响示意图(图源来自网络)
光污染是全球性环境挑战,国际社会已形成标准化、体系化的治理路径。
国际组织和民间力量共同发力。2003年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发布《室外照明设施干扰光影响限制指南》。2020年10月,全球照明协会(GLA)发布了“夜间照明:优质照明和夜间保持的重要性立场声明”文件,提出高质量的室外照明是照明装置所有者和运营商,照明制造商以及照明设计师的共同责任;并建议做好照明设计、使用优质的照明控制、只在需要的地方用光、只在需要的时候用光(延伸阅读:全球照明协会发布关于夜间照明立场声明)。与此同时,1988年成立的国际暗天协会(International Dark-Sky Association, IDA),作为全球最大的暗夜保护国际组织,其“国际暗夜保护区(International Dark-Sky Places)”认证方案是全球夜空质量的权威标杆,仅授予光污染极低、暗夜保护措施完善的区域,目前已在全球认证多个暗夜公园、社区及保护区。
“夜间照明:优质照明和夜间保持的重要性立场声明”文件
此外,产业端快速响应,进行产品技术迭代。如德国法兰克福照明展上,获IDA认证的照明产品成为焦点,这类产品采用向下打光、截光型设计,搭配防散射结构,光线精准投射在地面区域,兼顾照明效果与节能降耗。
2026法兰克福国际照明展上的“暗夜认证”产品
各国也通过立法防治光污染,美国、日本、法国、捷克、英国、韩国等多国政府已相继推进光污染立法。美国纽约出台了《暗夜法案》,用以保护候鸟和限制城市照明光污染;澳大利亚出台了《包括海龟、海鸟和候鸟在内的野生动物光污染指南》,确保相关光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近年来,我国的光污染治理步伐持续提速,从前期试点探索到法典顶层设计,已实现从被动应对到系统治理的跨越。
2018年,深圳市结合前海经验,正式出台了《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深圳市“三同时”城市照明建设管理做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上海市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宣告上海成为我国光污染首次正式入法的城市;同年,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以环境健康管控为重点,完善光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管控机制,并专门要求强化光污染管控。2023年,深圳建成国内首个国际暗夜社区(西涌);同年,《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暗夜星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除此之外,我国还出台了《超高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技术标准》等行业和团体标准,对光污染作出约束。
西涌上空璀璨的银河拱桥(图源来自网络)
在刚刚出台的《法典》中,第三十六章以7条内容固化治理成果:厘清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光污染分区管理规则,划定生态敏感区、居住区等差异化照明标准,要求建筑幕墙做反光测试,同时配套处罚机制。随着《法典》施行,光污染治理将迎来三大趋势:分区管控常态化,照明产品合规化,治理全民共治化。不久前,深圳市照明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城市干扰光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城市干扰光控制原则等,更是《法典》的生动实践。
《法典》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夜间照明提供了法律依据,协调夜间照明中明与暗的共存,推动人工照明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