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第十三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照明)推荐工作启动
最新动态
第十三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照明)推荐工作启动
2026-03-2510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5]5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5]252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十三批)》,并向全社会发布。自2016年首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组织推荐工作开始以来,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持续推荐行业优质企业的数十件升级类和创新类照明产品参与评选,取得了积极成效,促进了照明行业的创新发展。


延伸阅读:

6款照明产品入选轻工第十二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

6款照明产品入选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十一批)》

一、

申报的产品范围

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轻工消费产品,重点遴选引领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品质化发展的轻工产品,精准匹配"老幼中青"等不同人群差异化需求的细分产品;鼓励行业协会从举办的展会、博览会上发布的优秀新产品中推荐。


二、

产品类别设置

升级消费品:主要是指质量稳定可靠、性能优良、能引领消费趋势的高品质消费品。

创新消费品: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计,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


三、

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产品的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二)产品的制造装备、技术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使用应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三)产品须符合相关市场准入的要求,实现产业化并于2021年后投入市场,产生经济效益。

(四)产品在智能化、绿色环保、舒适耐用、营养健康、安全益智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

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包括跨区域企业集团)可申报升级或创新消费品同一品类产品各1-2个。

(二)每个产品需提供实物图片(应展示产品的全貌),并配上产品升级创新要点的图文介绍。请有意参与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盖章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协会秘书处(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申报),电子版发至邮箱hous@cali-light.com。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莎 邓茂林

联系电话:010-65135872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院1号楼1202室

邮箱:hous@cali-light.com


六、

附件(点击文件名即可下载)

附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三批)》推荐书(word版).doc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