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熟悉和热心本领域标准化工作,遵守分标委章程,积极参加分标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如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和标准复审、按时参加分标委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优先考虑原委员、参与过标准制修订及参加过标准化培训的人员;
6、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24年8月1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两张)邮寄至秘书处,同时提交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委员姓名”);
4、分标委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遴选评估,形成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员会审批;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联系电话:021-51097935-3083
电子邮箱:jiangll@sqi.org.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2号楼
邮政编码:201114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997年批复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是SAC/TC 224的主管部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供业务指导,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是主任委员单位,秘书处设在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负责照明行业全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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