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四川、宁夏、江苏等地发布多个道路照明项目招标公告,多个项目拟投资金额过亿。从近期招标公告的产品要求,以及2025(第二十届)中国道路照明论坛展现的创新实践表明,照明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与绿色化发展,正在成为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在政策引导与技术创新的双轮驱动下,中国道路照明行业聚焦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升级突破,通过提供高性能、新功能道路照明产品以及全周期服务解决方案,加速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为构建宜居、韧性、智慧的新型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广东清远:2.7亿元清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二次)
2.预算金额:2.70883亿元。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履约期限:项目托管期限定为10年(含建设期),项目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起一年为设备建设期,由中标人自筹资金按照合同要求对照明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搭建智慧控制平台及监控中心。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进入项目托管期(含建设期)。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供应商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③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各自分工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投标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 2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中有要求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获取/递交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至2025年05月13日
2.获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与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侧
联系电话:0763-363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14层09号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5152
四川遂宁:1.8亿元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灯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灯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1.8亿元
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获取/递交招标文件
1.预计预计招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
2.拟交易场所: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243号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7808230411
宁夏吴忠:4110万元红寺堡区路灯合同能源托管项目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路灯合同能源托管项目
2.预算金额:4110.5万元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履约期限:10年,到期通过验收后终止。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7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时代理工作人员现场查询为准)
获取/递交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至2025年05月12日
2.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与开标地点:宁夏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德水街与康济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海龙联系电话:18152339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伊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联系人: 张琳、李洋
联系电话:0951-8306246、18195155946
江苏张家港:1400万元市区景观灯2025-2027年度维修维护项目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区景观灯2025-2027年度维修维护
2.预算金额:14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获取/递交招标文件
1.获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
2.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与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白鹿路99号
联系人:唐浩
联系电话:15950955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港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置地甲江南56幢301
联系人:屠益
联系电话:0512-56868608